越南近年躍升為台灣重要的食品進口來源國,從即食米麵、水產加工品到咖啡、腰果,品項多元且具價格競爭力。但食品向來是海關與主管機關管控最嚴格的商品類別之一——報關文件不齊、標示不符規定,都可能導致貨物卡關、延誤交期,嚴重時甚至面臨退運或銷毀的損失。
如果你正在評估首次從越南進口食品,或是既有作業流程中反覆踩到同樣的地雷,這篇指南提供一套可以直接對照操作的完整框架——從文件備齊、稅費計算到清關放行,每個環節都有具體說明。
越南食品進口涉及哪些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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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越南食品到台灣,不是只有「報關」這一件事。實務上,一批貨物從抵港到進入流通,至少會經過三個主管機關的把關,缺任何一關都過不了。
第一關是財政部關務署,負責核定 HS Code、計算關稅與貨物稅、查核原產地證明文件。第二關是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負責食品邊境查驗,核發輸入食品查驗合格通知,這張通知書是提貨放行的必要條件。第三關視品項而定:水產品須取得漁業署核可,生鮮蔬果或具植物風險的農產品須通過動植物防疫檢疫署(BAPHIQ)植物檢疫;含動物成分的加工食品,則可能需要額外的動物防疫文件。
對進口商來說,最需要建立的觀念是:海關放行 ≠ 可以出貨上市。TFDA 查驗通過才是真正的放行,在此之前貨物必須存放在海關倉庫,不能提貨販售。錯估這個時序,往往是倉儲費用超支的主因之一。
必備報關文件清單
無論進口哪一類越南食品,以下文件是報關的基本配備,缺件會直接導致退件補件、延誤清關。掌握每份文件的用途,也有助於在對應的環節提早準備,而不是到了海關才發現缺口。
基本商業文件包括: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品名、數量、單價、總價須與實際貨物一致,幣別需明確標示;裝箱單(Packing List)——箱數、每箱重量與體積,供海關實體核查使用;提單(B/L)或空運提單(AWB)——進口報單申報的必要附件;以及由越南工商會(VCCI)或工業貿易部出具的原產地證明書(CO Form B)。
食品專屬文件則包括:由越南官方機構出具的衛生證明(Health Certificate)、供 TFDA 核查成分的製造規格書(Product Specification),以及符合台灣法規的中文標示樣張。中文標示必須在報關申報時即已備妥,不能等貨物抵台後才開始製作。
Form B 與 Form E 的差異
許多業者會混淆「Form B」與「Form E」。Form E 是 ASEAN-China FTA(東盟—中國自貿協定)專用的原產地證明,適用於越南出口至中國大陸享受優惠稅率,不適用台灣市場。台灣與越南目前沒有自由貿易協定,進口時一律適用 WTO 一般稅率(MFN 稅率)。申請原產地證明書時應申請 Form B,作為稅則認定依據,而非 Form E,若申請錯誤將導致文件補件,延誤清關時程。
關稅稅率與進口稅費比較
越南食品進口台灣的稅費結構,主要由進口關稅、貨物稅(部分品項適用)與 5% 營業稅三部分組成。關稅以 CIF 完稅價格(貨物成本+運費+保險費)為計算基礎,稅率依 HS Code 而異,同一大類食品因加工程度不同,適用稅率可能差距懸殊。
以下整理幾種常見越南食品品類的稅率與查驗要求,方便業者快速對照評估進口成本:
| 品類 | 常見 HS Code | MFN 稅率 | 需輸入許可 | 主要注意事項 |
|---|---|---|---|---|
| 即食米麵(乾式) | 1902 | 20% | 否 | 含蛋白質成分須標示過敏原 |
| 水產加工品(罐裝) | 1604–1605 | 10–20% | 視品項 | 需原料來源追溯文件 |
| 烘焙咖啡豆 | 0901.21 | 10% | 否 | 農藥殘留須符合殘留容許量標準 |
| 腰果(加工) | 2008.19 | 10% | 否 | 黃麴毒素須低於 10 ppb |
| 白米 | 1006 | 22.5% | 是 | 糧食管制品,進口量受限制 |
| 含糖飲料 | 2202 | 15–30% | 否 | 糖度與添加物須符合食品添加物標準 |
完稅後還需加計 5% 營業稅(以 CIF 加關稅後金額為基礎計算)。含酒精飲料另需課徵貨物稅,建議在報價階段即將完整稅費納入成本試算,避免進口後才發現獲利空間被壓縮。
食品標示合規——最常踩雷的環節
食品標示不合規,是越南食品進口最常導致查驗不合格或補件的原因。台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2 條規定,輸入食品必須有完整的中文標示,且必須在進口申報時即已備妥,不能等貨物抵台後才開始製作。
許多業者輕忽了「標示必須在進口前備妥」這項要求,等貨物到了倉庫才安排貼標,結果倉儲費用不斷累積,還要額外支付在倉貼標的人工成本。最有效率的做法,是在採購合約中明確要求越南供應商在出貨包裝階段即完成中文標示,而不是交由台灣端後處理。
中文標示的必填項目
根據現行法規,食品中文標示至少需包含以下欄位,每一項都不得缺漏或以外文代替:
- 品名(不得以英文或越文代替,必須是消費者可理解的中文名稱)。
- 原料成分(依重量由高至低排列,複合原料須展開至各子成分)。
- 淨重或容量(須以公制單位標示)。
- 有效日期(須為西元年月日格式,不能只寫保存期限天數)。
- 原產地(越南)。
- 製造廠商名稱及地址(需包含越南廠商完整資訊)。
- 台灣進口商名稱、地址及電話(作為消費者申訴聯絡依據)。
- 過敏原警語(若含大豆、花生、堅果、乳品、蛋、小麥、魚、甲殼類等八大過敏原)。
- 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聲明(若有使用基改原料,須依規定標示)。
農藥殘留與重金屬檢測風險
TFDA 對進口食品採批次抽驗制度,風險較高的品類(如水產品、蔬果、香料)抽驗率相對較高。若被抽中複驗,業者需自行負擔檢驗費用並等待結果,這段時間貨物無法提取,對有效期較短的商品影響尤大。建議優先選擇具備出口認證(如 HACCP、BRC、ISO 22000)的越南供應商,並要求每批出貨前提供出廠檢驗報告,以降低抽驗風險。
報關實務流程:從下單到清關
掌握各節點的順序與時間點,是控管進口成本與交期風險的關鍵。以下是典型的越南食品進口報關流程,每個步驟都有對應的注意事項,可直接作為作業清單使用:
- 確認 HS Code 與進口限制(採購前):在下單前查詢貨品稅則,確認是否需要輸入許可或特殊查驗,避免貨到才發現卡關。
- 要求越南廠商備妥出口文件(裝船前):包含 CO Form B、衛生證明、成分規格書,須確認格式符合台灣要求,而非越南或其他國家的慣用格式。
- 完成中文標示設計與確認(裝船前):標示內容需在貨物出發前定稿,最好在越南廠端包裝時一併完成,節省後續在倉貼標的時間與費用。
- 抵港後申報進口報單並提送 TFDA 查驗申請(卸貨後):由報關行代理向海關申報(G01 報單),並同步提送食品輸入查驗申請,兩線同步推進以縮短總時程。
- 等待查驗結果(一般 3–7 工作天,複驗可能延長至 3–5 週):此階段貨物存放倉庫,倉儲費用持續計算,文件齊備可有效縮短等待時間。
- 取得 TFDA 合格通知後完成提貨(正式清關):海關放行與 TFDA 合格通知兩者需同時到位,才能正式提貨進入流通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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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地雷與避坑建議
以下整理實務操作中最頻繁出現的失誤類型,幫助業者提前識別風險點,節省因退件補件造成的額外費用與延誤。
- HS Code 申報錯誤:同樣是「即食麵」,含或不含調味包、有無預先調理,可能對應不同稅則號列,稅率差距有時超過 10%,建議委由熟悉食品分類的報關行確認,不要自行比照相似品項套用。
- 衛生證明格式不符:越南端出具的衛生證明若未經越南官方機構(如農業部、漁業總局)背書,或格式不符台灣要求,TFDA 可能不予受理,退回補件的時間往往達 2–3 週以上。
- 有效日期標示方式不正確:越南食品習慣標示「製造日期+保存期限天數」,但台灣規定必須標示具體的有效日期(年月日),不能只寫「自製造日起保存 12 個月」。
- 中文貼標安排太晚:倉庫端才開始安排貼標,不僅導致倉儲費用持續累積,在倉作業也容易產生標示混貼的風險,應在越南廠端完成包裝時一併處理。
- 未提前確認管制品項並辦理輸入許可:含動物性成分的加工食品、糧食類商品,若未在出貨前取得輸入許可,將面臨退運風險,此類證件的取得通常需要數週,不可等到採購確認後才啟動。
常見問題 FAQ
以下針對業者最常提出的疑問,提供簡明扼要的說明,幫助你在決策前快速釐清關鍵細節。
越南食品進口台灣需要多久才能完成清關?
一般情形下,從貨物抵港(卸貨)到取得 TFDA 查驗合格通知,約需 7–14 個工作天。海關通關部分通常較快(1–3 工作天),TFDA 查驗才是主要的時間變數。若被抽中複驗(微生物、農藥殘留或重金屬檢測),等待時間可能延長至 3–5 週。建議在貨物抵港前即備妥所有文件,並與報關行配合盡早申報,有效縮短等候時間。
所有越南食品進口台灣都需要輸入許可證嗎?
不是所有品項都需要輸入許可。大多數一般加工食品(如即食麵、餅乾、飲料、咖啡)不需要事前輸入許可,只需通過 TFDA 邊境查驗即可。但以下情況需要特別留意:白米等糧食屬管制進口品;含肉類或動物產品成分的加工食品,可能需要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的查驗許可;含中藥材成分的食品,則可能涉及藥品管制規定。進口前務必逐一確認品項的管制狀態,避免貨到後才發現需要補辦許可而面臨退運。
越南食品進口台灣可以享有 FTA 優惠稅率嗎?
目前台灣與越南之間沒有自由貿易協定,因此越南食品進口台灣無法享有 FTA 優惠稅率,一律適用 WTO MFN(最惠國)一般稅率。若業者將進口食品加工後再出口至第三國,可依規定申請關稅退稅(沖退稅),但須符合一定的加工程度要求與文件條件,建議向海關或專業報關顧問確認適用資格後再規劃。
越南食品進口報關涉及的層面廣,從稅則分類、文件備齊到食安查驗,每個環節的細節都可能影響整批貨物的時效與成本。最有效的做法,是在採購合約簽訂前就把報關需求納入供應商要求,而不是等貨到了才開始處理——這一步提前做,往往能省下最多的時間與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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