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保健食品賣進馬來西亞市場,光靠產品品質好還不夠。從 NPRA 產品通報、標籤合規,到港口清關的文件核查,每一關都可能讓貨物卡在倉庫裡動彈不得。保健食品在馬來西亞屬於高度監管類別,審查比一般食品嚴格許多,稍有疏漏就可能面臨退貨、銷毀或高額罰款。

這篇指南整理了馬來西亞保健食品進口的核心法規框架、必備文件清單、完整清關流程,以及業者最常踩的坑,讓你在第一批貨出發前就把風險降到最低。

馬來西亞保健食品的法規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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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對保健食品(Health Supplement)的管理依據《藥物及化妝品管制條例 1984》(Control of Drugs and Cosmetics Regulations 1984,簡稱 CDCR),主管機關是衛生部轄下的「國家藥品監管局」(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簡稱 NPRA)。所有在馬來西亞銷售的保健食品,在進口前必須完成 NPRA 的產品通報(Notification)或正式註冊(Registration)。

未完成通報的產品,即便已抵達馬來西亞港口,海關也不會放行,貨物將面臨被扣押乃至銷毀的風險。這不是偶發案例——RMCD(皇家馬來西亞海關局)每年查獲的未通報保健品批次數量相當可觀,其中不乏台灣與中國出口商的貨物。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馬來西亞的保健食品與藥品分類界線十分嚴格。若產品標籤或說明書宣稱具有特定治療功效,可能被歸類為「藥品」,需申請層級更高的藥品許可(MAL Number)。申請週期更長、費用更高,且只能由馬來西亞本地持牌廠商代為申請。確認產品落在哪個類別,是進口前最重要的第一步。

NPRA 通報 vs. MAL 藥品許可:兩條路怎麼選

對多數保健食品進口業者來說,NPRA 通報制度(透過 QUEST 系統線上申辦)是最主流的路徑,適用於「不宣稱具有治療功效、以補充人體所需營養為目的」的產品,例如綜合維他命、益生菌、魚油、膠原蛋白等常見品項。通報核准後,產品會取得一組通報號碼(格式為 NOT XXXXXX),這組號碼必須清楚印在產品標籤上才能合法銷售。

若產品成分含有特定管制物質,或標籤文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等字眼,NPRA 可能要求走正式藥品許可流程。MAL 申請平均需要 6 個月至 2 年,且台灣或中國的出口商無法直接申辦,必須在當地找持牌代理合作,成本與時間成本都大幅提升。

比較項目 NPRA 通報(保健食品) MAL 藥品許可
適用產品 維他命、礦物質、草本萃取等一般保健品 宣稱療效、含管制成分的產品
申請平台 NPRA QUEST 系統(線上) NPRA QUEST 系統 + 書面審查
審核時間 約 2–6 個月 6 個月至 2 年
申請費用 MYR 200–500(依劑型而異) MYR 1,000 起
申請人資格 馬來西亞本地代理或原廠自行申請 須為馬來西亞持牌廠商
標籤要求 須印通報號碼(NOT XXXXXX) 須印 MAL 號碼

進口必備文件清單

馬來西亞海關在查驗保健食品進口時,會核對的文件通常涵蓋以下幾個類別。缺少任何一項都可能導致清關延遲,建議在備貨階段就同步備妥,不要等到貨物已到港才開始追文件——滯港費以天計算,每拖一天都是白花花的成本。

  • 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須清楚列明產品名稱、HS Code、單價、總金額、原產地等資訊,並與提單一致,避免申報金額不符遭海關質疑。
  • 裝箱單(Packing List):詳列每箱品項、數量、毛重、淨重,務必與實際出貨相符,不得有塗改或模糊資訊。
  • 提單(B/L)或空運提單(AWB):依運輸方式提供,為貨物所有權的基本憑證,是清關流程的起點文件。
  • NPRA 通報核准函或 MAL 許可證:最關鍵的一份文件,證明產品已取得馬來西亞合法銷售資格。海關一旦發現缺少此文件,貨物將直接扣押,沒有補件緩衝期。
  • 原產地證明(Certificate of Origin,CO):若要享有 RCEP 或 AFTA 優惠稅率,必須提供符合協定格式的原產地證書,由出口國認可機構核發。
  • 品質檢驗報告(Certificate of Analysis,COA):由有資質的第三方實驗室出具,列明重金屬、微生物、有效成分等數值,是 NPRA 通報審查和海關抽驗的重要依據。
  • 自由銷售證明(Free Sale Certificate):由出口國主管機關核發,證明產品在出口國為合法上市商品,部分批次的海關查驗會要求提供。
  • 清真認證(Halal Certificate):馬來西亞穆斯林人口佔逾 60%,清真認證雖非法規強制要求,但在實務上極大影響通關速度與後續的通路鋪貨。

完整清關流程:從出貨到放行

了解文件清單之後,接下來是整個清關流程的時間軸。許多業者第一次進口時,最常遇到的問題是「不知道哪個步驟該在哪個時間點完成」,導致貨物到港了文件還沒齊全,白白支付滯港費和倉儲費。以下流程從出貨前準備到貨物放行,整體需要 3 到 14 個工作天,若被選中進行 MOH 詳細審查,時間可能拉長至 30 天以上。

  • 步驟一:啟動 NPRA 通報申請(出貨前 2–6 個月):這是最花時間的前置作業。務必在安排出貨前就啟動,若通報尚未核准就先備貨,風險極高。QUEST 系統帳號申請本身就需要一段審核期,不要低估前置時間。
  • 步驟二:備齊出口文件(出貨前 1–2 週):整理商業發票、COA、CO 等文件,並確認 NPRA 通報號碼已正確印在產品標籤的顯眼位置。
  • 步驟三:向報關行提交進口申報(貨物抵港後 24–48 小時內):透過 uCustoms 電子報關系統申報 HS Code,計算並預繳關稅與 SST。
  • 步驟四:海關文件或實物查驗(1–5 個工作天):RMCD 可能進行文件查驗或實物抽驗。保健食品屬於被抽查比例較高的品類,準備好隨時提供補充資料。
  • 步驟五:MOH/NPRA 複核(若被要求,需額外 2–4 週):部分批次會被轉介給衛生部進行實驗室成分檢測,此步驟無法預測,只能確保 COA 數據與實際產品一致。
  • 步驟六:繳稅完稅、提領貨物:所有查驗通過後,繳清進口稅和 SST,貨物即可由港口倉庫提領並安排配送。

關稅、SST 與 HS Code 對照

馬來西亞對保健食品的關稅稅率因 HS Code 分類不同而有較大差異。錯誤的 HS Code 申報不只可能造成補稅,更可能被認定為申報不實,影響往後的進口記錄甚至進口資格。建議在首次進口前,請熟悉馬來西亞法規的專業人員協助確認分類。

產品類型 常見 HS Code 進口關稅 SST 銷售稅
綜合維他命、礦物質補充品 2106.90 / 2936 0%–5% 10%
魚油、Omega-3 產品 1504.20 0% 10%
膠原蛋白粉末或飲品 3504.00 / 2106.90 0%–5% 10%
草本萃取膠囊或錠劑 1302.19 / 2106.90 0%–10% 10%
益生菌產品 2106.90 0%–5% 10%

若出口商能提供符合 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格式的原產地證書,部分品項可享受零關稅優惠。東協成員國更可透過 AFTA 享有更低稅率,進口前務必確認你的出口國是否符合資格,這一步往往可以省下可觀的稅金成本。

馬來西亞的 SST(銷售及服務稅)在 2018 年取代 GST 後,對進口保健食品統一課徵 10%。計算稅基時,是以「CIF 到岸價(貨值 + 保險費 + 運費)加上進口關稅」為基準,不是以出廠價計算,務必在報價和成本試算時正確納入,否則利潤預估會出現明顯落差。

標籤合規: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關

即使 NPRA 通報已核准、關稅也繳清了,若產品標籤不符合馬來西亞規定,海關仍可要求業者補標甚至退貨。標籤不合規是台灣和中國業者進入馬來西亞市場時最常被「卡住」的環節之一,且修正成本往往高得出乎意料——需要重新印製標籤、在馬來西亞當地重新貼標,費用和時間都是額外支出。

  • 必須包含馬來文(Bahasa Malaysia)標示:產品名稱、成分列表、使用說明至少要有 BM 版本,若標籤上只有中文或英文,將被要求補標甚至退關。
  • NPRA 通報號碼必須清楚印在主標籤上:號碼格式為 NOT XXXXXX,缺少或格式錯誤一律不被接受,且號碼需與 QUEST 系統核准的產品資料完全一致。
  • 嚴禁使用療效性宣稱字眼:「預防糖尿病」、「消炎止痛」、「改善三高」等字句,一旦出現在標籤或隨附說明書,產品將被重新分類為藥品。
  • 進口商資訊必須完整:標籤上需印有馬來西亞境內進口商或授權代理商的名稱與完整地址,僅列出原廠資訊是不夠的。
  • 有效期限格式建議採用 DD/MM/YYYY:避免與美式格式混淆,降低海關或消費者對產品期限的誤讀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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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保健食品進口涉及 NPRA、RMCD、MOH 三個不同機構的管轄範圍,加上 HS Code 分類、稅率計算、標籤合規等細節,每一個環節都足以影響整批貨的命運。許多業者在第一次進口時,因為不熟悉流程而多支付了 20–40% 的不必要成本,包括滯港費、補稅、當地重新貼標費、甚至整批貨的銷毀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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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FAQ

Q1:我的產品在台灣已取得衛福部健食字號,馬來西亞可以直接免驗進口嗎?

不行。馬來西亞對保健食品採取完全獨立的審查機制,台灣衛福部的健食字號或任何國外許可,對 NPRA 均無互認效力。即便產品在台灣、日本或歐盟合法上市多年,進入馬來西亞前仍必須完成 NPRA 通報或取得 MAL 號碼。「自由銷售證明(Free Sale Certificate)」可作為 NPRA 審查時的輔助佐證文件,有助於加快審核,但無法取代通報流程本身。建議在確認市場策略後,盡早啟動 NPRA 申請,不要等到接到訂單才開始準備。

Q2:NPRA 通報還沒批准,可以先少量試單進口「試水溫」嗎?

這是非常高風險的做法,強烈不建議。無論是整櫃貨還是少量出貨,只要是以商業銷售為目的進口到馬來西亞,都需要 NPRA 通報核准在先。少量樣品若以「樣品進口豁免」方式申請,條件相當嚴格,且僅限供研究或展覽用途,不能流入零售通路或交予消費者。一旦被查獲進口未通報保健品,不只貨物面臨全數銷毀,馬來西亞代理商或進口商的業者執照也可能受到影響,後續進口資格更難取得。合規的路徑雖然比較慢,但是唯一可持續的路徑。

Q3:含有植物萃取成分的產品,有哪些特別要注意的限制?

馬來西亞對特定草本植物成分有禁用或限量規定。NPRA 公告的保健食品「允許成分清單」(Permitted Ingredients List)會定期更新,部分在台灣或中國常見的傳統中藥材成分——例如含馬兜鈴酸類植物、朱砂、雄黃等——在馬來西亞法規下屬於禁用或嚴格管制物質。業者在送件通報前,務必逐一比對產品配方與 NPRA 最新版允許清單,確認所有成分都在容許範圍內,否則通報申請將直接被退件,且不予退費。若配方涉及爭議成分,建議在申請前先向 NPRA 提出非正式諮詢(Pre-submission Consultation),節省來回往返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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